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6月9日上午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
责任编辑:席沛钊
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不轻信传言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同时,山西警方提示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该贴发出后,为了吸引眼球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
对此,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到案后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主动写下保证书,36岁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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